关于开展2016年度创新创业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及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6年12月05日 00:00  点击:[]

各院(系)及相关职能处室:

为了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相关单位开展创新创业竞赛工作的积极性,现依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西建大〔2010〕178号)精神,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16年度创新创业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及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范围为我校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管理工作的部门或者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的院系。优秀组织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在上述部门中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奖项设置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西建大〔2010〕178号)的相关规定,本年度拟评选表彰优秀组织单位2~3个,优秀组织个人5~8名。

三、评选条件

1.优秀组织单位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学校相关政策,结合实际,措施得力,工作成绩显著;

(2)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好;

(3)大力开展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努力搭建创新创业竞赛平台;

(4)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组织有序、成绩有较大进步;

(5)结合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

2.优秀组织个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学校相关政策,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2)组织本单位所承担的创新创业竞赛,并高质量完成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3)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并在国际、全国及省级竞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4)针对本单位学科特点,积极搭建创新创业竞赛平台,并能够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用单位申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经校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并进行奖励。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参评对象的申报、初评和推荐工作,组织参评对象认真填写相关推荐表,优秀组织个人每单位限申报1人。优秀组织单位及个人的申报须经所在单位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校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实。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事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于2016年12月15日(第15周周四)前交至校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1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huangxinban210@126.com。

附件: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创新创业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创新创业竞赛优秀组织个人申报表

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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