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学办:
请及时将2001级学生的创新学分记录册及创新学分汇总表上报创新办审核,同时必须提交“创新学分统计表”一份,表格形式详见附件.
<附件>:附件1:创新学分统计表格式创新工程办公室
20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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