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检查的通知
2016年12月13日 00:00  点击:[]

各相关院(系):

为帮助我校学生及时解决在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最终取得优异成果,根据学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建大创〔2016〕5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对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共78项,其中国家级48项、省级30项)开展阶段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项目的实施情况,项目组是否按进度计划要求完成了研究任务,是否达到责任书中所规定的预期阶段研究目标;

2.项目实施过程中在研究内容方面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过程;

3.已取得的阶段成果、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拟取得成果等;

4.经费支出、使用情况。

二、检查形式和安排

1.检查方式为以院(系)为单位,结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建大创〔2016〕5号)中第四章要求及本通知第一条所列的检查主要内容进行审核验收,此项工作须在本学期第四周之前完成。

2.各院(系)对本单位此次要进行阶段检查的“大创计划”项目进行整体安排,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检查安排表》(附件1)于2017年3月9日(第2周周四)提交至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将选派专家进行随机检查,阶段检查时项目指导教师应到场共同参与。

3.各项目组同学需下载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检查报告书》(附件2),一式三份,认真填写后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过程记录册》一并由项目组负责同学送所在院(系)审阅签署意见。

4.阶段检查结束后,院(系)应及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与每个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检查报告书》(一式一份)于2017年3月23日(第4周周四)提交至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备案存档。项目的变更、中止等异常情况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报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认定备案。

三、其他

1.此次项目阶段考核情况,将作为项目经费资助的依据之一。

2.2016年度“大创计划”项目开展情况及成果将纳入年终二级院(系)考核指标体系中。

3.按照计划时间,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将于2017年5月进入结题阶段,请各项目组抓紧时间进行结题工作,并按责任书提交相关结题材料。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检查安排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检查报告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检查情况汇总表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教务处

2017-03-06 15:07:34

上一条:关于填报我校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西建大“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