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统计与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
请各院(系)及相关单位对2016年度组织开展的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建议分级分类梳理),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果、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
二、获奖情况统计
请各院(系)及相关单位汇总统计2016年度负责组织举办或承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获奖情况(指导教师获得的荣誉一并统计)。汇总结果将在2016年教学工作总结简报中公布,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评优评奖、推免研究生和教师职称评审及岗位聘任的正式审核依据,有关信息请务必核实准确(学生和指导教师排名请务必与获奖证书保持一致)。
三、奖励金及工作量核算
1.请各院(系)及相关单位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西建大(2010)178号]、《关于执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的说明》(详见附件1)及《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科目及类别》(详见附件2),认真进行2016年度本学院负责承担的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获奖奖励金及指导教师工作量核算,并填写《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奖励金及工作量统计表》(详见附件3,表格内容和形式请勿调整)。
2.指导学生以团队方式参赛并获奖的指导教师,工作量以实际指导的组数计算;对学生以个人身份报名参赛并获奖,各单位指派若干教师进行集体辅导的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为:获奖学生在20人及以下按指导1组学生计算,20人至30人(含30人)按2组计算,30人以上按3组计算。
四、上报要求及时间
各单位创新创业竞赛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奖励金及工作量统计表》经各单位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审核后,请于2016年12月1日(第13周周四)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huangxinban210@126.com,经校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公室核对之后返还各单位。
各单位的《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奖励金及工作量统计表》最终版统一用A4纸打印,主管领导签字、齐缝盖章后报送至校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12室),同时还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须有指导教师签字和学院盖章)和原件扫描版(团队获奖只需提供1份证书,扫描版请打包发送至chuangxinban210@126.com,图片名称请以“竞赛名称+获奖等级”的形式标注)。统计结果经校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公室审核汇总后,由教务处统一报人事处。
附件:1.关于执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的说明
2.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科目及类别
3.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奖励金及工作量统计表
校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