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
为了培养人才、服务教学、促进高等学校数学课程的改革和建设,增加大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和选拔数学创新人才,中国数学会将于今年10月份举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我校拟组织学生参加本次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大学本科2014级及以上高年级在校大学生。竞赛分为非数学专业组和数学专业组。数学专业学生不得参加非数学专业组的竞赛。
二、竞赛内容
1.非数学专业组
预赛内容为本科一年级所学高等数学内容(即理工科本科教学大纲规定的高等数学的教学内容);决赛时在预赛的基础上增加线性代数内容(考分约占总分的15%—20%)。
2.数学专业组
预赛内容含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和解析几何(均为数学专业本科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所占比重分别为50%、35%及15%左右;决赛试卷分为两类:
(1)大二学生(即2014级学生):在预赛所考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常微分方程(考分约占总分的15%左右);
(2)大三(即2013级学生)及以上年级学生:在大二学生考试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实变函数、复变函数、抽象代数、数值分析、微分几何、概率论等内容,由考生选做其中三门课程的考题。新增内容所占考分比例不超过总分的50%。
以上考题所涉及的各科内容,均不超出数学专业本科或理工科本科相应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
三、报名安排
2015年6月29日~7月13日,学生在所在院(系)创新创业竞赛具体工作负责人处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按照中国数学会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委员会决定,每人收取报名费60元)。
2015年7月16日下午3:00~6:00,各院(系)创新创业竞赛具体工作负责人将本学院报名情况汇总后,将报名表(见附件)和所收报名费交理学院数学系(逸夫楼413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ajdyly@163.com
联系人:燕老师
联系电话:82201498-8414
四、竞赛时间及方式
竞赛分预赛与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预赛:2015 年10 月24 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全省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要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决赛:2016 年3 月26日(星期六)上午在福建师范大学举行。
五、表彰奖励
1.大赛设预赛奖与决赛奖,按数学类专业与非数学类专业分别评奖,并为获奖选手颁发证书。
2.学校向获得各奖项的学生计相应的课外素质教育学分,同时将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对获奖者给予相应的奖励。
望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本次竞赛的报名工作。
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公室
理 学 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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