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2023年“揭榜挂帅”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4年10月25日 15:34  点击:[]

各学院相关部、处(室)

为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项目建设成果的推广应用,储备优秀项目,学校决定开展我校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任务2023年“揭榜挂帅”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题范围

2023年立项“揭榜挂帅”教育改革专项研究课题、课程建设改革、教材修订和案例集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1)。已完成预期目标的新建课程和新编教材项目,也可申请结题。

未按期完成预期目标的项目可说明原因,申请延期半年。延期后仍未能完成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取消所在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该类项目下一次申报资格。

结题说明

1.项目负责人填写《2023年创新创业“揭榜挂帅”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4,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

所填预期目标应与立项申报书一致。已完成目标均需附支撑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研究报告、课程大纲/视频等教学资料,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全文(含期刊封面、目录,预期研究成果承诺发表检索论文时,须提供检索证明)、建成基地(平台)协议、形成机制方案、纸质教材/案例集样书、数字教材/案例集书号及上线平台信息等材料。修订教材还需提供原教材。

2.教育改革专项研究课题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将采用材料审核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组需准备结题答辩PPT,对成果完成、建设成效、经费使用、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等方面进行总结展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三个等级。对有持续培育潜力、育人效果显著的优秀项目,将予以后续支持并推荐参与更高级别项目评选。

材料报送

1.需提供结题材料完整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顺序为:《结题报告书》、支撑材料目录、与目录顺序对应的各项支撑材料。教材/案例集样书、修订教材原版可单独提供。

2.所在单位对结题项目进行审核,明确结题意见,将推荐结题项目纸质材料于2024年11月6日前报送创新创业学院。《结题报告书》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扫描版,连同支撑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chuangxinban210@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

联系人:王玉洁     联系电话:029-82205351


附件1.2023年创新创业“揭榜挂帅”结题项目名单

2.2023年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项研究课题项目结题报告书

3.2023年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

4.2023年创新创业教材及案例集项目结题报告书



创新创业学院      

202410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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