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方针,切实提高本科学生的创新精神、协作意识和实践能力,现根据学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SSRT)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西建大创〔2016〕6号)中的相关规定,在总结前十一批“本科生科研训练(SSRT)计划”(以下简称“SSRT计划”)项目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开始面向全校展开第十二批SSRT计划项目征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第十二批SSRT计划拟定项目总数为230项。2016年获批的78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作为重点项目直接列入第十二批SSRT计划中(该项目指导教师仍需填写立项申请书),其余152项作为一般项目面向全校广泛征集。
2.学校2017年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从第十二批SSRT计划一般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不再另行征集。
3.申报范围拟定为:①具有创新性的发明、创作、设计、制作等项目;②基础、专业基础和专业性研究的创新项目;③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④开放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创新性、应用性的实验、实践项目;⑤依托创新创业竞赛开展的项目;⑥理论创新研究项目;⑦社会调研项目;⑧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4.每位申报人仅限申报一项SSRT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主持或主要参与过省级及以上纵向课题或重大横向课题,并无未结题SSRT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学校将给予各SSRT项目一定的经费资助。
6.SSRT项目结题后一年内,本科生依托该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项目负责人500元;在有(ISSN)刊号的中文期刊上每发表论文,每篇奖励项目负责人300元(注:论文应注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SSRT)计划”(项目编号)])。
7.SSRT工作量的计算:指导一项SSRT项目,一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为25学时。
8.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均可填写《“SSRT计划”立项申请书》(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自行下载)进行申报。希望各院(系)组织教师及相关人员开展本次申报工作,并于2017年1月12日(第十九周周四)前将《“SSRT计划”立项申请书》汇总后交至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行政楼212室),电子版发送至chuangxinban210@126.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