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参加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工作的通知
2023年07月03日 09:40  点击:[]

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推动“国创计划”参与学生开展更多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教育部拟于2023年11月-12月在海南大学举办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现将我参会项目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会内容

组织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组织成果展示。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组织项目推介。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推荐限额

推荐的学术论文成果展示项目不超过1项,创业推介项目不超过1项。优先从22年度“国创计划”结题等级为优秀

的项目中择优推荐。

具体要求详见《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我校将从各学院推荐的项目中择优推荐2篇学术论文、2项成果展示项目、1项推介项目参加省教育厅遴选。

三、材料报送

推荐材料。《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中要求的各项材料一式一份

报送方式。请于2023年7月4星期18:00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chuangxinban210@126.com

四、其他事项

1.参会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学术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

2.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会议语言为中文,如果参会的学术论文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按学术论文格式把论文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并附上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外文论文原文。

3.改革成果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并需在展板的显著位置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4.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参加年会的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需按组委会统一下发的模板要求进行排版、制作,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进行提交。

6.年会将遴选10项左右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7.往届年会参会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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