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2008年10月16日 00:00  点击:[]

各院(系):

接《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二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8]16号),我校已入选教育部质量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高校名单。按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启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经院(系)和学校评审后,学校计划向教育部推荐50个实验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程序和要求详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办法》。

2.院(系)应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学生申报,向学生公布本单位符合实验计划项目指导教师要求的教师名单和联系方式,协助学生落实指导教师,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按期向学校上报申报和评审结果。

3.各院(系)“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名额见附件一。

二、时间安排

1.10月25日前,项目申请者在导师指导下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见附件一)的要求,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二),一式四份,上报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

2.10月27日前,各院(系)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填写《院(系)“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在教务管理系统上下传),并将纸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报送创新工程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汇总表和申请表的电子版文件传至电子邮箱xauatjy@163.com。

3.10月28日,学校组织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向教育部推荐的实验计划项目。

4.10月29日,创新工程办公室正式向教育部上传我校推荐的实验计划项目。

三、经费资助额度

学校将给予每个项目10000元的经费资助。

四、其他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是财政部、教育部批准的第二批实施学校,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动员和评审工作,确保我校首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表一: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名额

序号 院(系) 项目申报数额

1 建筑学院 8

2 土木学院 8

3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8

4 管理学院 5

5 材料学院 5

6 信控学院 5

7 机电工程学院 5

8 冶金工程学院 5

9 理学院 5

10 艺术学院 2

11 人文学院 2

12 外语系 1

13 体育系 1

合计 60

教务处

2008-10-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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