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职能处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西建大〔2016〕188号)精神,学校于2016年12月开展了第一批创新创业导师(以下简称“双创导师”)的评选推荐工作,共遴选出27名双创导师,其中4名入选首批“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现为了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教育对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引领作用,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与服务,着力提升我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开展我校第二批优秀双创导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与人数
(一)选聘对象
我校所有在职教师及校外专家、创业成功人士均可申报。
(二)选聘人数
1.学校总体
拟聘80名,原则上校内、校外导师各40名,具体依据实际申报情况确定。
2.各二级单位
每个专业原则上不少于1名,各学院可推荐不超过10名,其中校外导师不得少于50%。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3.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主动配合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
4.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具有某领域较成功的创新创业经验,或有辅导创业者创业的经历。
5.具有创业经历或具有双创导师、创业咨询师资格证书等国家认可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将优先考虑。
(二)校外导师符合基本条件即可推荐申报,校内导师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主讲1门次双创教育课程,或主持1项双创教育课程建设项目,或编著双创教育教材1部。
2.近五年来,在创新创业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成果和奖励。
3.近五年来,担任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方面项目评审专家,或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社会兼职。
4.近五年来,指导过大学生科技训练项目、创业孵化项目、创新创业竞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选聘方式
(一)此次双创导师申报本着自愿报名的原则,主要通过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
(二)学校将聘请专家对参加此次申报的双创导师情况进行综合考查。
(三)遴选出的双创导师将在学校相关网站进行公布,并由学校颁发聘书,聘期为三年。
四、申报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10日~10月19日。申报人员请自行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并认真填写。
(二)资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10月24日下午5:00前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申报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及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送交至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行政楼601室)。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chuangxinban210@126.com,文件名称为“xxx(学院/部门)第二批双创导师申报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可将双创导师聘任情况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望各学院及相关职能处室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双创导师的推荐或邀请工作。
附件: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申报表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信息汇总表
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人事处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