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
为全面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开展,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方针,顺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核心,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坚持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环节,进一步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创新创业管理水平,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模式,使在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显著增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的建设工作,制定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政策及文件,审批院(系)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下设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规划研究、组织管理、选拔培训和总结表彰工作,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本科生科研训练(SSRT)计划”等科技训练项目的规划、实施、跟踪、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总体统筹规划、协调全校落实孵化基地建设、社团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资金保障、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硬件配置保障、实验室开放等其它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管理与总结工作,以及办公室内部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
2.成立院(系)创新创业工作小组及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委员会。由院长(系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本院(系)相关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师等,负责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在院(系)创新创业工作小组领导下,根据院(系)学科专业特点,成立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委员会,负责研究与制定指导方案,并对创新创业活动进行全过程指导,具体负责本单位创新创业相关工作的具体开展。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
1.深化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本科、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以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探索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探索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特色,建设1~2个创新创业教育特色鲜明的试点学院(系)。
2.完善第一课堂(课内)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强化第一课堂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构建“1+X”模式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1”是面向全体学生开设1门创新创业基础性必修课,“X”是依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要求开设的若干门全校性创新创业通识拓展课,以及依据学科专业特色、结合专业培养开设的有关创新创业课程。在加快实验教学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鼓励增开独立设课实验,更新、增设实验项目,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比例。鼓励依托网络平台,整合各专业创新创业资源,建设跨院(系)、跨专业开设教育观念先进、教学风格鲜明、教学成效突出的创新创业类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同时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一批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线上课程,探索开发创新创业线上学习管理系统,实施在线开放学习,形成有机衔接的线上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3.加强课程教学与考核方式改革。将课堂教学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主战场,鼓励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等融入到课堂教学,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利用慕课等课程网络平台,加强辅助教学资源建设,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改革课程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效果。
4.健全第二课堂(课外)创新创业实践体系。完善国家、省、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科技训练活动,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扩大项目覆盖面,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注重对项目成果的培育,促进成果落地转化;积极举办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提高参赛水平,扩大学生参与面;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特色,与行业协会、教育培训机构、企业单位联合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学生识别创业机会、捕捉创业商机、开展自主创业;通过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系列讲座的内容和大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创业观;鼓励更多的学生结合创新创业项目成果积极申报专利和发表论文,在全校上下营造敢于创新、勇于创业、追求真知、锐意进取的良好氛围。
5.深化教学管理与学籍管理制度改革。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课程学分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建立跨国(境)、跨校创新创业学分互认机制;建立更加灵活、有利于学生创新创业的学籍管理制度,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有条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二)推进师资队伍创新创业教学能力建设
1.打造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通过引进、外聘等途径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充分利用校企、校地及校际等多种合作办学途径,聘请知名科学家、著名企业家、风险投资人及创业成功的校友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作为兼职教师,担任创新创业课程的授课或指导教师。
2.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选派教师参加创新创业类课程培训与研讨活动,鼓励教师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或者到企事业单位挂职学习,明确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强化“三盯”(盯岗位、盯课程、盯科研)和“三进”(教师进研究项目小组,研究项目小组进研究团队,研究团队进学科领域)制度。着力推进实施“导师制”,不断加强对导师创新创业指导理念、指导技能的培训,提高导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鼓励教师依托自己的科研成果,自己创业或参与成果转化之中,使教师在实践中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能力。促进教师积极适应创新创业教育需求,遵循创新创业规律开展教学活动,不断提高科研学术能力和创新创业教育能力。
(三)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
1.加强创新创业社团建设。与书院紧密结合,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支持学生成立创新类、创业类和综合类社团组织(含创新创业训练营)。注重学生社团建设,建立健全社团章程,规范社团管理,努力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配备具有较强学科知识背景、指导经验丰富的教师,负责指导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在创新创业方面具有浓厚兴趣且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梯队式培养,使得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能够稳步提升。
2.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在重构实验教学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实验室开放激励与约束机制,要求各类实验室明确开放性实验的类别和内容,进一步扩大实验室开放比例。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性实验,通过项目驱动形式,使学生直接参与实验方案设计、实验研究等科技活动,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
3.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鼓励各学院发挥学科优势,加强与企业合作,在产学研基地基础上探索共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孵化基地管理,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自主式管理场所。充分挖掘利用校内产业集团所辖的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陕西循环经济工程技术院及老钢厂设计创意产业园等资源,以及我校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活动提供学习和实践场所。同时,拓展校外实践基地,确保每个专业有不少于3个校外实践基地,并建立实践基地开放共享机制,为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锻炼提供平台。
(四)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激励与约束机制
1.完善学生创新创业激励与约束机制。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纳入综合素质教育学分中,必须获得2个及以上学分方可授予学士学位;增大创新创业实践在奖学金评审中的比重;将创新创业成绩纳入大学生评优评奖,对创新创业成绩突出的学生择优选拔推免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
2.完善教师创新创业激励与约束机制。将创新创业教育绩效纳入教师评优评奖、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考核办法和管理体系中,并对创新创业教育业绩突出的教师予以相应奖励。
3.完善院(系)创新创业激励与约束机制。把创新创业活动开展效果作为衡量学院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二级院(系)年度业绩考核中,对表现突出的院(系)进行相应的奖励。
五、保障措施
1.配套出台政策,确保创新创业教育顺利实施。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等计划项目的文件精神,配套出台《孵化基地运行管理办法》等创业扶持政策。同时,修订、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为具体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的政策措施。
2.多方筹措资金,保证创新创业资金投入。将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设立专项资金。同时,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吸引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等多种形式,筹措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经费。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为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3.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树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创业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创新创业教育成为管理者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
4.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校院两级联动的管理服务体系,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的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制度,将创业信息平台与就业信息平台有机结合,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相关创业流程、创业优惠政策、创业项目交易、创业心理咨询等信息咨询服务,并做好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