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度本科生科研训练全覆盖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暨成果交流会的通知
2025年04月03日 15:26  点击:[]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本科生科研训练全覆盖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题验收暨成果交流会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标准

2024年立项的创新计划、创业计划项目419项(含国家级85项、省级135项、校级199项)、科研素养强基项目13项、朋辈引航项目15项,以及往年延期项目。

二、成果要求

(一)项目成员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时,指导教师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须注明获得“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项目批准号)”资助。

(二)项目成员以第一发明人申请与项目相关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须获得授权。

(三)项目研究成果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1项。

(四)项目研究成果在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第二等级奖及以上奖项1项(该项不得重复计算)。

(五)项目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

(六)项目入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七)项目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企业合作合同或产品试用订单等成果转化证明文件。

(八)提供经项目所在学院结题评审组审核认定与项目内容相关且项目成员为主要完成人的高质量作品(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实物、图纸、软件设计、活动总结及图文资料、原创科普作品等)。

项目结题时,需提交与项目成果相关的证明材料。对于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专利等成果,允许先提交录用通知或申请受理证明,但须在结题后1年内补交正式发表或授权证明。若发现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创新计划(SSRT、创业计划项目结题流程

(一)材料提交

项目团队自查建设及成果达成情况,确定意向结题级别。

项目负责人于4月18日(第八周周五)12:00前在系统提交结题报告,并联系指导教师进行线上审核。

同时以附件形式在系统提交结题材料zip压缩包(命名方式“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不超过100MB),内容包含《项目结题情况》(附件1)、《项目成果介绍》(附件2)、《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附件3)、项目实验内容形成的《开放性实验报告》(附件4)、商业计划书、营业执照、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竞赛获奖证书等符合结题标准要求的成果证明材料,创业计划项目需同时提交答辩会5分钟展示PPT(包含项目实施情况、成果及成效介绍、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内容)。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项目管理系统结题验收操作指南》(附件5)。

(二)具体安排

1.创新计划(SSRT)项目

(1)项目所在学院开展公开结题答辩会,于4月18日前将《创新计划(SSRT)项目结题验收答辩安排》(附件6)发送至邮箱chuangxinban210@126.com,组织2025年申请立项的学生进行观摩学习,支持多学院联合开展结题评审。

结题评审组需坚持项目级别动态调整,结合项目团队意向结题级别,以建设成效和成果质量为核心依据,确定结题级别与等级。

(2)各学院需于4月30日(第十周周三)前在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结题验收意见,同时将本学院《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EXCEL)及扫描盖章版(PDF)、结题答辩会通讯稿发送至邮箱chuangxinban210@126.com

(3)国家级“优秀”等级项目经学院推荐后,由学校开展国家级优秀大创项目公开答辩会进行最终确定。

2.创业计划项目

创业计划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答辩,并邀请企业、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指导,预计4月下旬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科研素养强基计划、朋辈引航计划项目成果交流会

(一)材料提交

科研素养强基计划、朋辈引航计划项目需于4月30日前将《结题报告书》(附件8)、《项目结题情况表》《项目成果介绍》、符合结题标准要求的成果证明材料、交流会5分钟展示PPT(包含项目实施情况、成果及成效介绍、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内容)发送至邮箱chuangxinban210@126.com。

(二)具体安排

项目成果交流会预计5月初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果激励

(一)建立科研训练项目与学科竞赛联动机制。学校将推荐取得高水平成果的优秀项目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并作为综合类(创业类)重点赛事的培育项目予以资助。

(二)对于取得成果的项目,经项目负责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后,可作为实习、实验、课程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内容,成绩优秀的可推荐为校级或更高级别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三)对于本科生结合项目相关内容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专利授权、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校认定的高水平论文,经审核后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四)对于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获奖的项目,给予一定奖励。

六、其他

(一)需延期结题的项目,须在结题验收前履行相应手续。原则上,项目只能延期申请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否则按照项目终止处理。

(二)各级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项目结题数的25%,“优秀、良好”比例不超过项目结题数的60%。延期项目不参与优秀项目评选。

(三)项目经费由学校支持和学院配套两部分构成,打破定额标准,建立差异化资助机制。各学院依据学科特点制定实施细则,依据项目实施进展、阶段性建设成效等情况动态调节经费配置,对成效显著的项目实施经费追加,对进展滞后或成果未达预期的项目执行经费核减或终止资助。

(四)教师每次指导应不少于2个学时。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给予项目成员和指导教师相应学分和教学工作量认定。

(五)学校统一为通过结题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项目学生成员可以在系统“结题管理--打印结题管理”处下载。

(六)各学院应组织公开答辩会、交流会、成果报告会等活动,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吸引有兴趣的学生观摩学习;汇总整理本学院优秀项目成果册,促进经验分享和成果展示,充分发挥优秀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浓厚的科研创新文化氛围。

(七)各学院要将2025年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立项工作和2024年度本科生科研训练全覆盖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统筹进行,可组织新申请立项的学生观摩学习上一年度的结题答辩会,为更高质量立项奠定基础。2025年度申报情况及2024年度结题情况,将作为2025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立项推荐、学院创新创业工作考核、经费划拨的重要参考依据。


未尽事宜,请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

联系人:徐晓珊   联系电话:029-82205351


附件:1.项目结题情况表

2.项目成果介绍

3.教师指导情况记录表

4.开放性实验报告

5.项目管理系统结题验收操作指南

6.创新计划(SSRT)项目结题验收答辩安排

7.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8.结题报告书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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