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14日 13:08  点击:[]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2年立项的“大创项目”(含国家级70项、省级110项、校级259项,共439项)以及往期延期项目。

二、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时,须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成果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撰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创业训练项目还须完成规范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创业实践项目须正式运营或注册公司,提交规范完整的商业计划书、营业执照及其他商业运营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须为团队成员。

2.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与实验相关的部分须形成《开放性实验报告》附件2

3.要将“大创项目”与专业学习、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其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参加“互联网+”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二)成果要求

1.项目成员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时,指导教师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论文须注明“大创项目”编号等信息;

2.申请与项目内容相关的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项目团队成员为第一发明人),需有专利申请号或授权号;

3.项目研究成果参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分类一览表》认定的竞赛,且获校级及以上奖项1项(以获奖证书为准),该项不得重复计算;

4.项目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5.项目入驻校级(或校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6.提供经专家组审核认定与项目内容相关且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作品(实物或软件设计等),需附作品设计说明。

原则上,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题需满足上述条件中至少2项;省级“大创项目”结题需满足上述条件中至少1项。其中论文和专利可以提交录用或申请证明,但须在结题后1年内补交论文发表原件复印件或专利证明,若发现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将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三、结题流程

(一)团队自查

团队在结题时,需根据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成果达成情况进行项目自查,向项目所在单位提交本项目意向结题级别,结题级别可不与立项级别保持一致。

(二)学院评审

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各单位应成立由至少三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结题评审组(也可多单位联合开展结题评审),开展结题答辩。评审组需对项目结题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坚持项目级别动态调整,根据项目团队意向结题级别与项目建设成果,确定结题级别与等级。

(三)学校认定

1.国家级“优秀”等级项目经学院推荐后,由学校最终认定。各类型“大创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项目结题数的25%,“优秀、良好”比例不超过项目结题数的60%。延期项目不参与优秀项目评选。

2.指导教师应对项目团队成员做出明确的成绩评定,成绩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依据《西安建筑科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按照指导教师对每位参与学生给出的成绩评定给予相应的综合素质教育学分。

四、材料提交

(一)各项目团队在结题验收完成后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以下简称“过程记录册”)内结题验收记录。结题相关电子版材料需形成《结题资料文件夹》并提交至项目所在单位。文件夹内容如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介绍》(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与实验室结合的部分需形成《开放性实验报告》;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需形成《商业计划书》,创业实践项目须正式运营或注册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及其他商业运营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发表论文、专利、科研日志、设计图纸等其他成果的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附件提交。

(二)各单位需汇总项目结题情况,并于5月5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4 Excel电子版)、《结题资料文件夹》(zip压缩包,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chuangxinban210@126.com,同时将《过程记录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双创办。各类结题材料必须填写规范、排版整齐。

五、其他

1.需延期结题的项目,须在验收前履行相应手续。原则上,每项项目只能延期申请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否则按照项目终止处理。

2.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创项目”在规定时间内结题,将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指导教师相应教学工作量的认定。

3.各学院要将2023年度校级“大创项目”立项和2022年“大创项目”结题工作统筹进行,可组织新申请立项的学生观摩学习上一年度的结项答辩,为更高质量立项奠定基础。本年度申报情况及2022年“大创项目”结题情况,将作为推荐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的重要参考。

4.各学院要依托“大创项目”、开放实验项目等,结合教师科研和学校现有实验条件,通过讲座报告、进实验室、进平台、进课题组等有效措施,注重培养低年级学生创新意识,增强高年级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逐步构建起“分层次、分阶段、全覆盖”的本科生科研训练体系。

5.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大创项目”在学科评估专业建设博士点申报等工作的支撑作用,强化过程管理,坚持成果导向。项目资助标准和项目等级由学院根据建设情况动态调整,对于能利用学校现有科研条件,完成初步科研体验的项目,可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合适的经费资助或者不资助。

6.为发挥“大创项目”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将根据学院推荐的项目,择优遴选确定国家级“优秀”等级项目。学校将推荐国家级“优秀”等级项目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并作为“互联网+”、“挑战杯”等重点赛事的培育项目予以资助。


(联系人:徐晓珊   联系电话:029-82205351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2.开放性实验报告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介绍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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