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西建大创字(2005)010号]
为鼓励大学生在学期间向优秀学术期刊投稿,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提高我校大学生的科研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奖励对象: 我校在校的本、专科生。
2.申请条件:申请奖励的学术论文,应为大学生在学期间发表;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时大学生可为第二作者,但其署名单位仍须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3.学术论文期刊认定范围
①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版期刊目录;
②《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核心期刊目录;
③有(ISSN)刊号的中文期刊目录。
4.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元)
期 刊 种 类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版 800 600
中文核心期刊 500 300
有(ISSN)刊号的中文期刊 300 100
(1)一篇学术论文只奖励一人次,重复申请奖励时取最高标准。
(2)被《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科学会议录索引》(ISTP)以及被《人文社会科学索引》(SSCI)、《人文社会科学会议索引》(ISSHP)、《艺术类索引》(A&HCI)收录的,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科技工作奖励条例》(西建大2003[23]号),由校科技处另行实施奖励。
5.申报及审核程序
申请者必须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发表论文原件、论文封面、刊有本人论文名称的目录以及论文首页的复印件。
6.大学生发表论文所需费用由创新工程办公室另行资助。
7.本办法由创新工程办公室负责解释。
8.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