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是“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一项重要内容。大赛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委托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语文建设》编辑部主办、商务印书馆协办,每两年举办一届。
一、竞赛宗旨
提高大学生对祖国语言文字基本知识的认识,纠正只重视外语学习和使用而忽视本国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的现象,推动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在大学语文教学中的落实。
二、组织机构
委托方: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主办方: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协办方:商务印书馆。
三、竞赛内容
1.社会生活中应具备的语言文字基本功;
2.语言应用中应遵循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
3.书写及写作等语文基本功。
四、参赛资格
高等院校、大中专院校学生自愿参加。
五、竞赛时间
当年6月1日-10月31日,组织报名,下发答题材料;
11月1日-12月31日,参赛学生答题;回收答卷;
次年1月1日-2月28日,专家评选;评选工作完成后组织研讨交流,召开颁奖大会。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立一等奖(参赛人数的3%),二等奖(参赛人数的5%),三等奖(参赛人数的7%)及组织奖。